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
证券代码:603056 证券简称: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:2022-024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● 委托理财受托方: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
● 委托理财产品: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、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
●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: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,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
● 委托理财期限: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
● 履行的审议程序: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、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,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、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,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,在上述额度内,资金可滚动使用。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。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一、 委托理财概况
(一)委托理财的目的
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,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,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,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,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。
(二)资金来源
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流动资金。
(三)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
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,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,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。
(四)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
1、公司将严格执行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》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,防范投资风险。同时,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、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,在授权额度内合 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。
2、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、项目进展、发行主体财务情况, 一旦发现不利因素,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,控制投资风险。
3、公司独立董事、监事会、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,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。
4、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,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二、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
(一)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
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可以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,公司将在具体实施委托理财项目时签订相应书面合同或协议。
(二)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
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推出的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。
(三)风险控制分析
1、公司将严格执行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》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,防范投资风险。同时,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、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,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。
2、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、项目进展、发行主体财务情况,一旦发现不利因素,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,控制投资风险。
3、公司独立董事、监事会、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,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。
4、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,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三、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
(一)受托方的基本情况
公司2022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、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,与公司、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、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。
(二)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
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实施委托理财时,尽职调查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、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,以此选择确定具体受托方、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。
四、对公司的影响
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:
单位:元
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。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,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,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,增加收益,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,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。
(二)会计处理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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